网站首页 > 动态 > 时事资讯
深6月出台共有产权房试点方案 分摊比例是关键

深6月出台共有产权房试点方案 分摊比例是关键

[摘要]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4日表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通过共有产权方式明确产权人和政府间的产权比例关系,依据产权比例关系确定上市交易的分配比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4日表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通过共有产权方式明确产权人和政府间的产权比例关系,依据产权比例关系确定上市交易的分配比例,目的就是遏制在购置型的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

冯俊在此间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据冯俊介绍,共有产权住房起到两个作用,一个是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可以使得一部分群众通过自己支付一部分钱解决住房问题;另一个是规范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制度,通过这样的机制,遏制在购置型的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使得买下来这个房子主要是解决住房问题,而非投机牟利。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这6个城市被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冯俊说:“实施过程中很多问题需要试点来解决,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准备做方案,尽可能地使试点工作制度更完善,弊端更少。”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产权份额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

根据试点情况,分摊比例是共有产权住房的焦点所在,也是未来调整的空间所在。

近年来,试点地区不断优化共有产权比例调节机制,个人出资比例可在60%至100%之间由购房者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选择,目标是让困难家庭支付部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款就能先行改善居住条件,再逐步取得全部产权。

目前,共有产权住房仍需进一步探索,且需要不断对制度创新。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方案正在研究中,将在6月底前出台方案,并在今年下半年,有一个保障房项目采用共有产权方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咨询委员会常务秘书长陈蔼贫表示,共有产权房实际上关键是要理清政府与个人所占份额,以及份额如何转化的问题。正在研究中的深圳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方案中,不仅在考虑其他城市已经出台的共有产权模式,还在考虑推出政府与个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个人这三类共有产权模式。

解读共有产权房 与政府"合伙"买房可行吗?

如今全国有6个城市被列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那么,与政府“合伙”买房,可行吗?新华社记者日前采访了有关试点城市。

申请,谁可以?

共有产权住房,哪些人有资格申请呢?

从上海来看,自2010年以来,已连续4次降低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线已放宽到5000元。截至今年一季度,累计签约购房家庭约有6.7万户,基本做到当年申请、当年选房。

江苏淮安早在2007年即推行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住房限定套型面积(家庭人口3人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目前,淮安已经申购的共有产权房将近900套,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供应券,两年内有效。

从试点看,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主要面对中低收入者,这无疑为保障其住房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但对于购房者也需要理性。

上海市房管局就提醒,市民在申请共有产权房时,应当充分估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贷款申请资格、原住房置换等实际条件,做到量力而行。

产权,如何分?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产权份额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

根据试点情况,分摊比例是共有产权住房的焦点所在,也是未来调整的空间所在。

近年来,试点地区不断优化共有产权比例调节机制,个人出资比例可在60%至100%之间由购房者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选择,目标是让困难家庭支付部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款就能先行改善居住条件,再逐步取得全部产权。

淮安市住建局副局长刘爱梅说,共有产权的做法是把产权先定下来,因为没有谋利空间,避免了“开宝马住经适房”和“经适房抽签六连号”等问题。

 

退出,怎样办?

产权明晰无疑是退出机制建立起来的基础,只有购买时明确产权才能在退出时按比例与政府分成。

针对退出问题,江苏淮安探索实行更灵活的操作办法,即5年内以原价购买,5年至8年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购买或按比例分成转让收益,因家庭困难不能购回的,可以像原来的经适房一样继续使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方案正在研究中,将在6月底前出台方案,并在今年下半年,有一个保障房项目采用共有产权方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咨询委员会常务秘书长陈蔼贫表示,共有产权房实际上关键是要理清政府与个人所占份额,以及份额如何转化的问题。正在研究中的深圳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方案中,不仅在考虑其他城市已经出台的共有产权模式,还在考虑推出政府与个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个人这三类共有产权模式。

 

时间: 2014-06-05 19:56:43     来源: 深圳新闻网
天河路商圈

使 命:为广州市民创造幸福和富裕的生活

愿 景:成为世界十大旅游目的地

价值观:连接、分享、利他、诚信、开放、担当

关注我们
  1. 官方公众号

  2. 官方视频号

  3. 天河路智慧商圈小程序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之二正佳金殿2813室 办公电话:020-36381661 QQ邮箱:1875971726@qq.com

天河路商圈官网 @版本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2094530号